2024年5月,海南省發布了旨在進一步促進文體旅商展聯動的《海南省擴大消費若干措施》(簡稱《措施》)。該政策自發布以來,反響熱烈,成效顯著。近期,海南在原有20條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了9條,并新增了4條措施,以深化文體旅商展的融合發展。
這4項新增措施具體包括:
首先,增設“第四條:扶持旅游演藝發展”。此舉旨在推動旅游演藝產業的高質量發展,提升旅游的文化內涵和吸引力。通過鼓勵創新演藝形式、提高演藝品質,促進文化與旅游的深度融合,從而帶動相關產業的協同發展,增加旅游消費,助力地方經濟增長。
其次,新增“第五條:支持‘影視+旅游’精品創作”。通過加強創作引導和加大扶持力度,鼓勵創作出一批優秀的電視劇、網絡劇和網絡微短劇作品,將海南的自然風光、人文風情以及人民的善良美麗融入劇中,為旅游業注入新的活力,推動“廣電+旅游”的深度融合。
再者,增設“第八條:鼓勵開發長線旅游產品及引進大型會議活動”。激勵旅行社積極開發各類長線游、過夜游以及“X+旅游”產品,延長旅游市場營銷周期和游客行程,吸引更多游客入島旅游。
最后,新增“第九條:支持淡季旅游景區引流活動”。旨在增強淡季旅游景區的吸引力,將其轉化為經濟發展的新動力,努力實現淡季旅游市場的繁榮。
自《措施》發布以來,已舉辦了700場體育賽事,如環島旅游公路自行車公開賽,并引進了11場大型演出活動,如坎耶·維斯特世界巡回視聽會,進一步激發了文體旅商展市場的消費活力。
在修訂過程中,海南省財政廳、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商務廳等部門借鑒了江蘇等省市的先進經驗,并征求了市縣及省旅行社協會等相關組織的意見,共收到10條反饋,最終形成了《措施(修訂稿)》。
此次《措施》的優化和新增,是海南為建設國際旅游消費中心、順應市場需求而采取的重要舉措。《措施(修訂稿)》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