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及內容
本項目針對上海銀行深圳分行展廳維保服務采購。
二、采購方式
競爭性磋商
三、合格供應商資質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相應的經營許可范圍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三)財務狀況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規經營,未因誠信問題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和行業信譽;近兩年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被相關部門予以處罰或者通報的記錄。
(四)近兩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具有同類服務實施經驗。
(五)在深圳市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不允許轉包或分包給其他主體機構實施。
四、服務要求:
我行擬入圍一家供應商提供分行展廳維保服務,入圍有效期為三年。主要維保服務內容包括:展廳系統、中控系統、操作臺控制程序,以及投影機、計算機、拼接屏、音像等硬件設備維保。服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專線服務電話、遠程登錄專用服務器網站、E-mail、現場服務;
2、服務人員接到故障通知15分鐘電話響應,4小時內上門維修響應;
3、受托人指派不少于2名的具備符合相關專業資質要求服務人員,受托方必須以直屬的技術人員參與,不得使用掛靠隊伍,不得轉包;
4、維護期內7×24遠程技術支持服務和7×24×4備品備件服務;提供采購人特殊日期(包括但不限于結息,年終)的現場支持、
5、受托人提供1年4次系統健康檢查服務,并出具巡檢報告、
6、維護期間,響應人應安排工程師對委托人進行現場集中培訓;
7、服務期內,響應人提供設備檢測檢修及備件更換服務,響應人提供維保范圍內展廳系統的故障修復、系統優化及配置調整等服務,響應人承諾免費。
五、報名時需提交的資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的有效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2020年11月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記錄社保證明復印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三)近兩年(2019年至今)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或財務狀況說明(復印件加蓋公章),或銀行出具的基本賬戶證明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行賄犯罪檔案查詢記錄(請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自行查詢打印并加蓋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被授權人代表身份證的有效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六)被授權人代表聯系方式(姓名、座機、手機、電子郵箱、單位地址等信息)。
(七)具備近兩年內(2019年11月1日至今)本項目采購的同類服務,并提供含簽章頁面的合同或客戶證明材料等(復印件加蓋公章)。
(八)深圳市固定經營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九)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注:以上資料復印件必須加蓋公章(A4裝訂成冊,提供一份),原件審閱后退回。如有缺漏,采購人將拒絕接受其報名。采購人僅對供應商報名資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將有機會參與本項目的采購。
六、報名時間、地點
(一)現場報名時間:2021年11月30日下午15:30-17:00(北京時間)。
(二)報名地點:深圳市福田區華富街道深業上城T2寫字樓16樓。
七、有關單位或個人如對本項目采購信息有異議的,可以自本公示發出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郵件形式向上海銀行深圳分行或相關部門提出。
八、聯系方式
采 購 單 位: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地 址:深圳市福田區華富街道深業上城T2寫字樓
聯 系 人:陸老師
電 話:0755-******372
聯 系 郵 箱:luhb@bosc.cn
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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