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寧府會館舊址(倪云林紀念館)修繕工程建寧府會館舊址(倪云林紀念館)修繕工程(項目名稱及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建寧府會館舊址(倪云林紀念館)修繕工程(項目名稱)已由無錫市錫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建寧府會館舊址(倪云林紀念館)修繕工程項目立項的批復 錫山發改投[2018]102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政府東北塘街道辦事處,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0%、私有資金0.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0%、境外私人投資0.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建寧府會館舊址(倪云林紀念館)修繕工程(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 建設地點: 無錫市錫山區東北塘街道芙蓉山南麓
2.1.2 建設規模: 建設內容為實施門廳、東廂房、西廂房、大廳等修繕工程
2.1.3 合同估算價: 150萬元
2.1.4 工期要求: 120 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 2018年11月01日,竣工日期:2019年03月01日
2.1.5 其他:
2.2 招標范圍: 施工圖紙范圍內修繕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古建筑工程(2015新標準)二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注冊建造師二級](含)以上(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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