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政協第十五次雙周協商座談會22日在京召開,圍繞“妥善解決特色小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建言資政,現將部委情況介紹及現場回應發言摘登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
特色小鎮作為新生事物,起源于浙江。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2016年中央財辦、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在杭州召開特色小(城)鎮建設經驗交流會,并在廣泛調研基礎上出臺了《關于加快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的指導意見》,強調“五堅持五防止”原則,明確9個方面的發展路徑,引導各地區積極穩妥、扎實有序推進特色小鎮和小城鎮建設。
兩年多來,各地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精神,把建設特色小鎮和小城鎮作為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要抓手,積極借鑒浙江經驗,緊密結合本地實際,強化規劃引領和政策激勵,著力增強特色小鎮和小城鎮的吸引力,積累了一些經驗,取得了一些進展,涌現出一批產業特色鮮明、要素集聚、宜業宜居、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鎮。這些小鎮既激發了新經濟發展活力,又帶動了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在促進歷史文化傳承保護、城鄉要素資源高效配置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也日益顯現。
同時,一些地區存在濫用概念、名不副實,盲目發展、質量不高,房企過度參與、小鎮地產化等不良傾向。特別是把特色小鎮當成一個筐,什么都往里裝,混淆了特色小鎮的概念,違背了特色小鎮建設的初衷,也引發了大量負面的社會輿論。
針對這些問題,2017年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赴20個省100多個小鎮進行了調研督導糾偏,出臺了《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2018年又印發了《關于建立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高質量發展機制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嚴格對標、認真查擺問題、切實加以整改。這兩份文件印發后,各地區特色小鎮建設逐步回歸理性,糾偏取得一定成效。
下一步,發展改革委將全面貫徹落實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完善特色小鎮和小城鎮高質量發展長效機制。一是堅持高質量發展,引導各地區遵循規律、控制數量、提高質量。二是堅持產業建鎮,引導各地區培育供給側小鎮經濟。三是堅持規范糾偏,推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堅決淘汰不實小鎮、風險小鎮、問題小鎮,規范市場主體隨意冠名特色小鎮的行為。四是堅持典型引路,對模式先進、成效顯著的特色小鎮經驗進行總結示范,鼓勵各地區大膽探索,創造更多更好的可復制經驗。
自然資源部副部長趙龍:
對于特色小鎮健康有序發展所必需的產業用地、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以及產業工作者的居住用地,采取先挖潛、后新增的方式予以保障。一是用好用足現有政策,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農村集體經營性用地和宅基地再利用、利用存量用地發展國家鼓勵的新興產業等政策措施,大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二是編制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適當新增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三是研究降低產業用地成本,采取縮短出讓年限、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方式供應土地;利用存量用地發展新產業新業態,5年內可保持原用途、原用地方式不變,鼓勵創業者能夠以較低成本先拿到土地創業,等到做強做大后再取得完整產權。
對于部分地區特色小鎮建設存在的“房地產化”傾向問題,必須采取措施堅決嚴控。從規劃和用地方面看,主要有三條措施:一是優化用地結構,嚴格控制房地產開發用地比例;二是合理安排產業用地和房地產用地的供應時序和開發節奏,堅持先發展產業再建設住宅和商服設施的順序,避免在產業支撐不足的情況下,大量進行房地產開發;三是嚴格執行土地出讓有關規定,不得將特色小鎮用地低價、打包出讓給房地產開發企業。
下一步,自然資源部將加強規劃統籌,規范用地管理,強化政策支撐,推進特色小鎮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切實發揮特色小鎮在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新型城鎮化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黃艷:
住建部一直在推動和探索小城鎮建設,關注特色小城鎮如何在現有建制鎮上保護好傳統風貌,挖掘歷史文化資源,再通過就地城鎮化提高小城鎮的社會服務能力和市政基礎設施的覆蓋能力,以提高小城鎮的人口承載能力,讓更多的人能夠就近就地城鎮化,宜居度更高一些。通過就地一、二、三產業融合的方式發展特色產業,解決就業問題,將會給小城鎮特色化注入更大活力。我國幅員遼闊,浙江的經驗做法不一定適合西部地區,但是經濟轉型提升和新型城鎮化的理論和經驗還是有借鑒意義的。
建制鎮的小城鎮是就地城鎮化的基礎節點,在鄉村振興、城鄉融合中起重要作用,包括為廣大農村地區提供基礎公共服務職能。下一步我部將在建制類小城鎮特色建設上,加大政策研究,明確有關標準,在特色風貌的保護和營造上,在房屋和環境建設上,在學校、醫療機構、垃圾污水處理等補短板上,吸引和發展特色產業上,做好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