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和相關規(guī)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延吉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延吉市財政局委托,就延吉市商務局LED顯示屏和牌匾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1. 項目編號 : YJZC2016-10025
2. 項目名稱: 延吉市商務局LED顯示屏和牌匾采購
3.采購項目簡要說明:
LED顯示屏和牌匾 各39套(詳見招標文件),預算:35.1萬元人民幣。
4.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
(1)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二)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三)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五)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采購項目有特殊要求的,供應商還應當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證明材料或者情況說明。
(2)被授權人必須提供以公司名義繳納的社保證明或勞動局備案的勞動合同等證明其是投標公司的在職員工。
(3)根據(jù)《延吉市政府采購中心會員供應商注冊登記暫行辦法》已進行登記并成為會員供應商。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凡愿參加投標的合格投標人可于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 ~4:00(北京時間,下同。節(jié)假日除外),委派授權代表到延吉市政府采購中心辦公室(延吉市財政局502室)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2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投標方購買標書時應出具的資料: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法人授權書原件和法人身份證、本人身份證。
7. 投標保證金:7000元整人民幣。
7.1 投標保證金繳納:投標人必須在2016年4月25日16點之前從投標人基本賬戶中轉入至延吉市政府采購中心賬戶并到延吉市政府采購中心辦公室(延吉市財政局502室)換取收據(jù)確認參加投標。
戶名:延吉市政府采購中心
帳 號:22001686138059000059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開標之前沒有換取投標保證金收據(jù)的投標將被拒絕。
8. 投標文件的遞交:
8.1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16年4月26日8:30(北京時間)
8.2遞交投標文件地點:州暨延吉市政務服務中心6樓(開標室二 延吉市河南街759號市政府大院3號樓)
9. 開標時間:2016年4月26日8:30(北京時間)
9.1開標地點:州暨延吉市政務服務中心6樓(開標室二 延吉市河南街759號市政府大院3號樓)
10、聯(lián)系方式:
10.1采購人:延吉市商務局
聯(lián)系人:樸英;
聯(lián)系電話:15943335225
地址:延吉市河南街759號B520室。
10.2、集中采購機構:延吉市政府采購中心
聯(lián)系人:許學俊;
聯(lián)系電話:0433-2266031;
傳真:0433-2266031
地址:延吉市天池路3000號(市財政局5樓)
11、 本公告在以下媒體范圍內公布:
延吉政府采購網(wǎng)、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wǎng)、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
延吉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6 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