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之規定,上海中世建設咨詢有限公司受委托,對審判、執行、警務信息監控大屏項目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投標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合格的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
3、其他資格要求: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相應的經營范圍; 2) 本次招標需要網上投標,投標人必須獲得上海市電子簽名認證證書(CA認證證書)。 3) 投標人若非所投產品(全高清顯示單元、集中控制主機、機柜)的最終制造廠商,須提供所投產品最終制造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證明。。 4)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施工專業承包貳級或以上資質。 5)具有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資質叁級或以上。 6)投標人信用情況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 7)公司資產狀況良好,近三年內未受到監管機構處罰、無重大金融、財經違法行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內部管理規范、控制制度嚴密,具有嚴格的操作規程和保密措施。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審判、執行、警務信息監控大屏項目
2、招標編號:SHXM-00-20161012-6344(代理機構內部編號:招案2016-1407)
3、預算編號:00-16-08372
4、項目主要內容、數量及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審判、執行、警務信息監控大屏設備(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三部分—技術需求)
5、交付地址:采購人指定地點
6、交付日期:系統在合同簽訂合后40個日歷天內完成安裝、調試和試運行
7、采購預算金額:2950000(國庫資金:2950000;自籌資金:0)
8、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情況:中小企業優惠政策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合格的供應商可于2016-10-13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10-20截止,登錄“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www.zfcg.sh.gov.cn)在網上招標系統中上傳如下材料:
1. 供應商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稅務登記證副本; 3. 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4.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5. 被授權人身份證.; 6.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施工專業承包資質證書; 7. 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資質證書;
合格供應商可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下載招標文件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參加投標。
凡愿參加投標的合格供應商應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規定獲取招標文件,逾期不再辦理。未按規定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將被拒絕。
注:投標人須保證報名及獲得招標文件需提交的資料和所填寫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標人遞交虛假材料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投標人承擔。
四、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1、投標截止時間:2016-11-03 10:00,遲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2、開標時間:2016-11-03 10:00。
五、投標地點和開標地點
1、投標地點:上海市曹楊路528弄35號(中世辦公樓)208室
2、開標地點:上海市曹楊路528弄35號(中世辦公樓)。屆時請投標人代表持投標時所使用的數字證書(CA證書)參加開標。
3、開標所需攜帶其他材料:
提供投標文件副本二份(紙質文件)并密封,須與上傳的電子投標文件內容一致,紙質文件僅作備查使用。 屆時請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投標人代表持投標時所使用的CA證書和可以無線上網的筆記本電腦、無線網卡出席開標儀式。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通知,請供應商關注。
七、其他事項
標書費售價均為人民幣800元/本(售后不退) 有意參與投標的潛在供應商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中世建設咨詢有限公司支付招標(或采購)文件購置費,也可通過網上支付、貸記憑證或電匯方式將招標(或采購)文件購置費直接支付到以下賬戶: 戶 名:上海中世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行:上海銀行愚園路支行 賬 號: 31641800003023916 通過初審的合格投標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將標書費繳至采購代理機構指定賬戶,否則由此導致的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聯系方式
采購人: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采購代理機構: 上海中世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虹橋路1200號 地址: 上海市曹楊路528弄35號中世辦公樓
郵編: 200336 郵編: 200063
聯系人: 虞云翔 聯系人: 沈思駿
電話: 021-34254567 電話: 021-62445138
傳真: 021-34254567 傳真: 021-62446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