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合同編號:CSCG-CS-************50-1
采購人(全稱): 長沙市第二十一中學 。追剑
中標(成交)供應商(全稱): 長沙市朝紅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ㄒ曳剑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根據合同的約定依法履行合同義務。政府采購合同的履行、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1.項目管理信息
(1)采購方式: 競爭性磋商
(2)項目名稱: 校史館建設
(3)采購計劃編號: CSCG-************50
2.合同標的及金額
序號 | 標的名稱 | 政府采購品目 | 型號規格 | 數量單位 | 數量 | 總價(元) |
1 | 校史館建設 | 木質柜類 | 規格參數見附件 | 個 | 1 | ******0 |
合計金額小寫: ******0 元 合計金額大寫:柒拾捌萬玖仟伍佰伍拾元整 |
合同標的及金額明細:
3.履行期限及地點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60天內。
3.2 履行地點:長沙市第二十一中學(指定地點)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運輸方式、交貨方式等): 交貨方式:我公司免費運送至采購人指定地點并安裝調試合格。
4.結算方式
4.1 資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額為******2.5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95,說明:,該期為履約驗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額為******.5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5.00,說明:
4.2 收款賬戶: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東塘支行(長沙市朝紅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5.合同履約驗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貨物(服務)后按如下方式進行驗收
5.1 驗收程序
采用
簡易程序驗收
5.2 質量要求 5.2.1整體項目質保期要求按廠家實際質保期為準。超出廠家正常保修范圍的,成交供應商需向廠家購買;未在投標報價表中單列其費用的,視為免費提供。
5.2.2質保期從驗收合格后開始計算。 質保期內所有貨物維護等要求免費上門服務。
5.3 驗收要求和驗收標準 5.3.1項目驗收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驗收報告作為申請付款的憑證之一。5.3.2 驗收過程中產生糾紛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定的檢測機構檢測,如為我公司原因造成的,由我公司承擔檢測費用;否則,由采購人承擔。
5.3.3項目驗收不合格,由我公司返工直至合格,有關返工、再行驗收,以及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等費用由我公司承擔。連續兩次項目驗收不合格的,采購人可終止合同,另行按規定選擇其他供應商采購,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我公司承擔。
6.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6.1甲方享有以下權利并承擔以下義務:
6.1.1向乙方提供貨物臨時保管、裝卸場地。
6.1.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6.1.3委派現場代表監督、檢查貨物送達后的搬運、裝配和調試,解決需要甲方協調的問題,參與貨物的驗收和簽證工作。
6.2、乙方享有以下權利并承擔以下義務:
6.2.1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貨物的規格、數量、質量標準及交貨時間等。
6.2.2由于包裝不善導致貨物銹蝕、欠缺或損壞的,乙方須承擔一切責任。
6.2.3若貨物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承擔由此導致的違約責任。若因乙方貨物質量問題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2.4貨到現場后甲方接收前,乙方應自行妥善保管,除因甲方原因外,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貨物毀損等責任及其相關修理和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
6.2.5根據現場提供的堆放場地條件,乙方須將貨物堆放在甲方指定位置。
6.2.6乙方為執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術資料、貨物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7.違約責任 7.1質量瑕疵的補救措施和索賠
7.1.1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存在產品質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條款第9條或合同的其他條款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根據法定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乙方提出了索賠,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貨并將貨款退還給甲方,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②根據貨物的質量狀況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經過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③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內負責采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乙方負擔。同時,乙方應在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基礎上相應延長修補和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7.1.2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十日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十日內或甲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按照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采取補救措施,甲方有權從應付貨款中扣除索賠金額或者沒收質量保證金,如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7.2遲延交貨的違約責任
7.2.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交貨和提供服務。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形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遲延的事實、可能遲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同意遲延交貨時間或延期提供服務。
7.2.2除除本合同第11條規定情況外情況外,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甲方有權從貨款中扣除誤期賠償費而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方法,賠償費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計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計算)賠償遲交貨物的交貨價或延期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的百分之五(5%)。一旦達到誤期賠償的最高限額,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7.2.3如果乙方遲延交貨,甲方有權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乙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8.解決爭議的方法
首先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則通過以下途徑之一解決糾紛: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構成,如下述文件之間有任何抵觸、矛盾或歧義,應按以下順序解釋:
(1)在采購或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諾以及雙方協商達成的變更或補充協議
(2)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3) 響應文件
(4)政府采購合同格式條款及其附件
(5)專用合同條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條款(如果有)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簽訂之日起 生效
合同簽訂時間:
雙方簽章時間
11.其他條款 11.1不可抗力
11.1.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事件。
11.1.2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11.1.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注: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政府采購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公章): 中國長沙市政府招標采購人(甲方)蓋章處 乙方(公章): 中國長沙市政府招標供應商(乙方)蓋章處
地址: 韶山路610號 地址: 長沙市天心區書院南路84號湖凱逸景苑201房
法定代理人: 陳新春 法定代理人: 張覺輝
委托代理人: 沈寧 委托代理人: 羅昊
電話: 0731-******529 電話: 0731-******513
傳真: 0731-******529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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