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慈善博物館外裝飾招標(資格后審)
中華慈善博物館外裝飾工程 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一、 本招標項目 中華慈善博物館工程 ( 項目名稱)已由 南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批準建設,批文號 通發改投資[2011]112號 。項目業主 南通市民政局 ,發包人 南通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 南通通城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撥款及其他 (資金來源)。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外裝飾工程設計與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 、工程地點: 原通棉二廠工業遺址保護公園規劃地塊內
2 、工程規模: 外裝飾面積約15000㎡
3 、招標范圍: 外裝飾工程設計與施工
4 、 工期要求: 第一階段為10個日歷天內完成,對前一階段的設計圖進一步優化設計,待發包人確認后,報審施工圖審圖;第二階段為施工工期為90個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發出的開工報告為準),涉及預留、預埋工作須與土建、安裝施工同步。
5 、質量要求:
設計質量:按國家有關設計技術規范、標準、規程的要求,同時滿足本招標文件要求,設計施工圖紙須通過主體建筑設計單位及圖紙審查部門審查。
施工質量:合格,不影響主體結構創“揚子杯”獎。
三、本工程共為 壹 個標段,招標內容為: 中華慈善博物館外裝飾[含 通花幕墻、玻璃幕墻、飾面墻、 鋁合金門窗、鋁合金電動排煙窗、鋁合金玻璃天窗、百葉、玻璃雨棚]等設計與施工 。 每位申請人可申請參與上述 壹 個標段的投標。
四、投標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 、企業具有 獨立法人資格,且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同時具備建筑幕墻專業設計甲級和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2)具備建筑幕墻工程設計與施工壹級 資質。
2 、項目負責人的資質等級: 國家注冊建筑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不含臨時壹級),并具備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證。
五、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的必要合格條件:
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以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為準);
4 、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5 、 企業須持有南通市城鄉建設局頒發的《南通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或《南通市建筑業企業(單項投標)信用管理手冊》(以下合稱為《信用手冊》),且《信用手冊》未處于在擬投標項目所在地暫停或停止使用狀態。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為注冊建造師的,須將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及執業注冊信息錄入《信用手冊》。 提醒:根據市城鄉建設局《南通市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南通市建筑業企業信用手冊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業企業原持有的《江蘇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將停止在南通市區招標平臺使用,請市各建筑業企業及時登錄南通市建筑市場監管平臺,按照《辦法》要求到市建設局駐行政審批窗口申領新證,并申請信用核查。
6 、資格證明文件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7 、擬派項目負責人及五大員、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投標企業正式人員,但非投標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項目負責人與投標企業的有效勞動合同及社保機構出具并蓋章的投標企業為其繳納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連續12個月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授權委托人與投標企業的有效勞動合同及社保機構出具并蓋章的投標企業為其繳納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連續2個月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8 、企業及擬派項目負責人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無行賄犯罪記錄,報名單位須提供企業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企業及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須為本工程招標公告發布以后日期,否則無效);
9 、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a.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b.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者,因非承包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且經建設單位同意并已經辦理項目負責人變更手續的;c.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
10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招標文件的獲取
1 、本工程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招標人不組織投標人對工程現場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參加投標者需要網上報名,請于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登錄南通工程建設網,憑企業CA證書直接下載購買招標文件。
2 、本工程 招標文件資料費用255元,無論投標人是否中標,該費用概不退還。
七、投標文件的遞交
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5 年2 月13 日 9:30 ,文本投標文件遞交地點為 南通市工農南路150號市政務中心裙樓5樓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開標室(以開標當日電子屏顯示的為準) , 電子投標文件遞交的信息系統為南通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
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發布同時在南通市工程建設網、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上發布。南通市工程建設網是本工程招標文件、圖紙、招標控制價、招標文件澄清、中標公示等招標信息約定的唯一公開發布媒介。公告時間從2015年1月22日到2015年2月13日09:30:00止。
十、評標辦法(價格單因素評標辦法)
[ 開標現場要求:
1 、 本工程采用網上招投標,投標人必須將能正確解密投標文件的“CA鎖”隨身攜帶至開標現場 。
2 、本工程開標時,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和授權代理人必須全部按時到場簽到,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受。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授權代理人可以是同一人。如有遲到、缺席或未經招標人批準早退情形的,視為自動放棄投標處理,其投標文件不參與評審。
3 、各個投標單位進入開標現場的人員必須服從招標人及招標監督人員的管理,在規定的地點時間全程參與開標。如在規定的地點、時間,投標人未能到場,則視為自動放棄投標資格。
4 、開標現場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單位必須按照招標人要求填寫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聯系電話,并確保通訊暢通。
一、評標程序
資格符合性評審→商務標開標→商務標評審→確定中標人。
二、資格審查程序及辦法
(一)本次資格審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標人只有滿足資格審查必要合格條件后,方可參與商務標的評審。
(二)評標委員會按下表所列的資格審查必要合格條件,對各投標人遞交的資格審查資料進行評審,并公布資格審查合格者名單。
1 、資格符合性評審
( 1 )形式評審 形式評審的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
序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1 |
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 |
2 |
資格審查文件簽字蓋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單位章 |
3 |
資格審查文件格式 |
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的復印件 |
(2)資格評審標準:
序號 |
項目內容 |
合格條件 |
投標人需提供的材料 |
1 |
資格審查文件的真實性 |
資格審查申請書中所有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如有重大失實或者弄虛作假,則招標人將上報有關部門,并記不良記錄) |
承諾書1 |
2 |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 |
企業營業執照 |
3 |
企業履約情況 |
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
承諾書2 |
4 |
企業資質類別等級 |
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同時具備建筑幕墻專業設計甲級和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 (2)具備建筑幕墻工程設計與施工壹級 |
企業資質證書 |
5 |
企業信譽要求 |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以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為準) |
① 承諾書3 ② 安全生產許可證 |
6 |
企業信用評價檔案 |
企業須持有南通市城鄉建設局頒發的《南通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或《南通市建筑業企業(單項投標)信用管理手冊》(以下合稱為《信用手冊》),且《信用手冊》未處于在擬投標項目所在地暫停或停止使用狀態。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為注冊建造師的,須將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及執業注冊信息錄入《信用手冊》。 |
《信用手冊》 提醒:根據市城鄉建設局《南通市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南通市建筑業企業信用手冊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業企業原持有的《江蘇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將停止在南通市區招標平臺使用,請市各建筑業企業及時登錄南通市建筑市場監管平臺,按照《辦法》要求到市建設局駐行政審批窗口申領新證,并申請信用核查。 |
7 |
擬派項目負責人資質等級,但非投標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
建筑工程專業壹級 (不含臨時壹級) |
①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在投標人單位); ② 凡建造師注冊證書未發放到位的,可由省轄市建設(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明 |
8 |
擬派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 |
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有效的施工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
施工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
9 |
擬派項目負責人及五大員為投標企業正式人員,但非投標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
①投標企業與項目負責人、五大員雙方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書; ②投標企業所在地社保機構出具的由企業為擬派項目負責人、五大員繳納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
① 與本投標企業的有效勞動合同 ② 社保機構出具并蓋章的本投標企業為其繳納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連續12個月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
10 |
擬派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 |
a.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b.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者,因非承包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且經建設單位同意并已經辦理項目負責人變更手續的; c. 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 |
① 承諾書4 ② 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的證明或建設單位同意并已辦理項目負責人變更手續的證明。 |
11 |
擬派授權委托人 為投標企業正式人員 |
①與本投標企業雙方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書; ②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
① 與本投標企業的有效勞動合同 ② 社保機構出具并蓋章的本投標企業為其繳納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連續2個月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
12 |
企業及擬派項目負責人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無行賄犯罪記錄 |
企業及擬派項目負責人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無行賄犯罪記錄 |
企業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企業及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須為本工程招標公告發布以后日期,否則無效)。 |
本工程商務標評審設置A、B兩種評標辦法,由招標人代表在開標時隨機抽取一種方法作為商務標的評審標準。
評標辦法A:
(一)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各投標人必須滿足招標文件中的工期和質量要求后 方可參加商務標評標。
(二)評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前三名中標候選人。得分相同時,則當場抽簽確定中標候選人順序。
(三)評分標準
1 、 評分采用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前三名中標候選人。得分相同時,則當場抽簽確定中標候選人順序。
2 、評分標準:
2.1 投標報價(97分)
(1) 廢標、無效報價不參與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有效報價是指投標人的報價低于招標控制價的投標報價,高于或等于招標控制價的視為無效報價。
(2)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若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 所有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價算術 平均值為A;
若7≤有效投標文件<10家時,去掉其中的1個最高價和1個最低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A;
若有效投標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2個最高價和2個最低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A 。
評標基準價=A×K,K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取值范圍為95%、96%、97%、98%。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偏離評標基準價的相應扣減得分。
評標基準價只計算一次,一經確定,除計算錯誤外,將不再調整。
(3)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等的得97分。 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比,每上浮 1% 扣 1 分,每下浮 1% 扣 0.5 分(不足1%時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2 項目負責人業績(1分)
擬派投標項目負責人在幕墻面積8000㎡以上的工程施工中全程承擔過項目經理職務的,加1分,有效期為5年。
注:(1)加分依據為 A. 經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的中標通知書;B.施工合同;C.竣工驗收報告,三者缺一不可。上述三項材料中載明項目負責人的,則載明的項目負責人須為同一人) 。
(2) 上述 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工程,不予計分。
(3)上述“有效 期”是指自發證或發文之日起算起,發證、發文時間不一致的,以發文時間為準。
2.3 獎項(2分)
對于投標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幕墻工程獲得省轄市級市優、省優、國優(指魯班獎、國家工程建設質量獎審定委員會評審的“國家優質工程”、中國土木工程學會與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發展基金會聯合評審的“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大獎”、中國建筑裝飾協會評審的“全國建筑工程裝飾獎”)獎項的給予加分,其中:省轄市級市優加0.3分,有效期1年;省優加1分,有效期2年;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大獎”加1.5分,有效期3年;“全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加1.2分,有效期3年。加分時只針對上述獎項中的一個最高獎項計分。
對于投標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幕墻工程獲得省轄市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評定的“文明工地”獎項的給予加分,其中:省轄市級加0.1分,省級加0.3分,有效期均為2年。加分時只針對上述獎項中的1個最高獎項計分。
注:(1)加分依據為 A. 經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的中標通知書;B.施工合同;C.竣工驗收報告;D.獲獎證書,四者缺一不可。上述四項材料中載明的單位必須均為投標人,載明項目負責人的,則載明的項目負責人須為同一人) 。
(2) 上述 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工程,不予計分;非本次投標項目負責人承擔獲獎工程項目經理(不含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等)職務的,不予計分。
(3)上述“有效 期”是指自發證或發文之日起算起,發證、發文時間不一致的,以發文時間為準。
評標方法B:
(一)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各投標人必須滿足招標文件中的工期和質量要求后 方可參加商務標評標。
(二)評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前三名中標候選人。得分相同時,則當場抽簽確定中標候選人順序。
(三)評分標準
1 、 評分采用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前三名中標候選人。得分相同時,則當場抽簽確定中標候選人順序。
2 、評分標準:
2.1 投標報價(滿分97分)
若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 所有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價算術 平均值為A;
若7≤有效投標文件≤10家時,去掉其中的1個最高價和1個最低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A;
若有效投標文件≥10家時,去掉其中的2個最高價和2個最低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A,
則評標基準價=A×K1×Q1+招標控制價(最高限價)×88%×Q2
Q2=1-Q1, Q1 的取值范圍為30%、40%、50%、60%、70%;K1的取值范圍為95%、96%、97%、98%。Q1、K1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
評標基準價只計算一次,一經確定,除計算錯誤外,將不再調整。
(3)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等的得97分。 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比,每上浮 1% 扣 1 分,每下浮 1% 扣 0.5 分(不足1%時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2 項目負責人業績(1分)
擬派投標項目負責人在幕墻面積8000㎡以上的工程施工中全程承擔過項目經理職務的,加1分,有效期為5年。
注:(1)加分依據為 A. 經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的中標通知書;B.施工合同;C.竣工驗收報告,三者缺一不可。上述三項材料中載明項目負責人的,則載明的項目負責人須為同一人) 。
(2) 上述 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工程,不予計分。
(3)上述“有效 期”是指自發證或發文之日起算起,發證、發文時間不一致的,以發文時間為準。
2.3 獎項(2分)
對于投標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幕墻工程獲得省轄市級市優、省優、國優(指魯班獎、國家工程建設質量獎審定委員會評審的“國家優質工程”、中國土木工程學會與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發展基金會聯合評審的“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大獎”、中國建筑裝飾協會評審的“全國建筑工程裝飾獎”)獎項的給予加分,其中:省轄市級市優加0.3分,有效期1年;省優加1分,有效期2年;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大獎”加1.5分,有效期3年;“全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加1.2分,有效期3年。加分時只針對上述獎項中的一個最高獎項計分。
對于投標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幕墻工程獲得省轄市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評定的“文明工地”獎項的給予加分,其中:省轄市級加0.1分,省級加0.3分,有效期均為2年。加分時只針對上述獎項中的1個最高獎項計分。
注:(1)加分依據為 A. 經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的中標通知書;B.施工合同;C.竣工驗收報告;D.獲獎證書,四者缺一不可。上述四項材料中載明的單位必須均為投標人,載明項目負責人的,則載明的項目負責人須為同一人) 。
(2) 上述 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工程,不予計分;非本次投標項目負責人承擔獲獎工程項目經理(不含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等)職務的,不予計分。
(3)上述“有效 期”是指自發證或發文之日起算起,發證、發文時間不一致的,以發文時間為準。
四、評標過程如遇特殊情況,評標委員會具有最終解釋權。
如中標候選人自行放棄中標或在公示期間被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則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并重新招標。
招標 人: 南通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心 招標代理公司: 南通通城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通市工農南路156號
鑫乾國際廣場A座22樓
聯系人:袁先生 聯 系 人:陳娟
電 話: 0513-59000633 電 話:18906296260
傳 真: 0513-59000626 傳 真:0513-85798600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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